買賣凶宅犯法嗎?不幸遇到能請求什麼賠償?
- 不動產免費法律諮詢
- 2021年8月30日
- 讀畢需時 1 分鐘
已更新:2021年10月26日
什麼是凶宅?
在法律上,「凶宅」並不是專有名詞,也無嚴謹規範。
一般大眾所認知的「凶宅」:是否有人在房屋內發生過“非自然”死亡事件
且法院及“內政部”對於凶宅之看法並不同,內政部是以「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去評估是否為凶宅,因而發生許多關於凶宅買賣的糾紛!
※非自然:自殺、凶殺、意外身亡等…
如果買到凶宅該怎麼辦?
首先要考量的問題是:在做買賣之前,是否已知是凶宅?
若一開始就得知,是無法做「退回或求償」動作的;但若是房仲或代銷業者隱匿建物為凶宅之情事,可提告民事訴訟:請求減少價金、解除買賣契約。
※若對方為“故意”隱匿不告知,甚至會觸犯刑事“詐欺得利”罪,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的重罪!
若因他人導致房屋變成凶宅怎麼辦?!
因行為人(自殺者或殺人者、其他)導致房屋成為凶宅,房屋所有權者可依照民法第184條,對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,若為自殺者,可對其繼承人,要求從自殺者名下財產“遺產”之範圍內請求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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